029-83246120
西安市碑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7月2日我市出现本土新冠病例,部分区域被划分为高风险区及 中风险区。为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
各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感染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疫情 防控“九不准”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疫情 防控底线思维,立即全面动员、高速运转,把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抓紧 抓实抓到位,在保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基础上,畅通就医渠道,满足 涉疫风险人员看病就医需求,不惜一切代价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 健康。
二、全力做好社会面就医保障工作
(一)分类做好应急救治。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梳理完善工作 预案,明确风险人员、普通人员就诊区域、就诊流线。发生本土疫情 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置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 房缓冲区,对中高风险区域以及集中隔离的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 儿童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慢病诊疗等定期检查治疗的 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拒接或因为核酸结果不互认问题延误救治。对于高度怀疑且不能排 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先在缓冲区进行隔离 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专科治疗。
(二)积极引导线上诊疗。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互 联网+医疗”的优势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积极 引导广大市民群众优先通过互联网医院、互联网诊疗、线上问诊、健 康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线上就诊;通过非急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 引导患者分时段到院就诊,减少人群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风 险。
(三)加强就医保障服务。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公示疫情期间接诊、 开诊信息,增加咨询电话数量或接线人员数量,做好特殊患者的接续 治疗,杜绝延误救治的情况发生。
三、严格做好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一)守好预检分诊入口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所有进入院区 人员严格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询问流行病学史,提醒做好 个人防护。各医院门急诊及病区医务人员要将测温、扫码、询问流行 病学史应贯穿入院诊疗全流程。
(二)守好发热门诊筛查关。各发热门诊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发热患者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接诊 的所有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管检测,所有诊疗活动均应 在发热门诊内完成。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及时上报。未设置发热门 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可疑患者,发现可疑患者要及时进行 登记、报告、转诊。
(三)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要以感控“四项机制”为抓手,全 面加强院感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要求,完善感控分级管理 制度,重视感控人员配备管理,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手卫生、消毒隔 离、首诊负责、信息报告及转诊、督查管理等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 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感控管理,分级分层开展防护知识和防护 用品穿脱、接诊规范和流程等培训.要通过院感防控全员大练兵等活 动,提升全院职工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院内感染发生。
四、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
(一)各医疗机构要持续加强门、急诊管理,不断完善挂号流程、 引导错峰就诊,避免挂号、收费、取药等环节出现人群聚集。同时, 要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规定,并加强诊室通风、消毒。各医疗 机构要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入院患者、 陪护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并严 格落实检测频次。各医疗机构病区严禁加床,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 确需陪护者根据陪人核酸检测结果发放有身份标识作用的陪人证,严 格落实“一患一陪人一证件”要求。
(二)辖区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采取两点一线工作模式,减少外出, 少聚集、不聚餐,同时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发热门诊所有工作 人员要进行闭环管理,将院感风险降到最低。医疗机构要对所有医务 人员加强健康监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 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普通医疗机构在做好预检分诊、人员健康 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日常防控措旋的基础上,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每天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其他工作人员每周2次 全员核酸检测,定期开展医院环境核酸监测。
碑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